关于印发《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在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向黑恶犯罪组织投资或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现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在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向黑恶犯罪组织投资或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69

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在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向黑恶犯罪组织投资或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断黑恶势力和学校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利益联系,有效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营造学校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根据淮安市纪委、市政法委《关于印发<开展在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向黑恶犯罪组织投资或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淮纪发20208),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在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向黑恶犯罪组织投资或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全校范围内认真开展专项清查,同时梳理、排查相关信访反映和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纠正问题,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从政、从教意识。

二、工作对象

全校在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全体在职在编人员及以上人员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三、工作要求

工作对象如果存在向黑恶犯罪组织(含黑恶分子个人及黑恶势力成立的公司)投资或借贷,意图获取高额收益回报,或者为黑恶势力提供资金和外部支持等问题,必须如实填报《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在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向黑恶犯罪组织投资或借贷专项清查个人情况申报表》(见附件1)。若不存在以上问题,则不用填写《个人情况申报表》。

四、工作步骤

(一)专项清查、自查自纠。(202061日至628)全校各部门开展在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向黑恶犯罪组织投资或借贷问题专项清查,督促主动自查申报,发现问题及时自查自纠。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治要求开展自查申报工作,组织填写好《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在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向黑恶犯罪组织投资或借贷专项清查个人情况申报表》。部门将《个人情况申报表》收集汇总后,如实填写《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在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向黑恶犯罪组织投资或借贷专项清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于628日前将《个人情况申报表》连同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的《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后报至学校纪委办公室(明德楼111西)。

(二)信访梳理、案件排查。(202061日至628)学校纪委全面梳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向黑恶犯罪组织投资或借贷问题信访反映,深入摸排线索。各部门(单位)如发现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向黑恶犯罪组织投资或借贷信访反映,必须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

(三)分类处置、规范整改。(2020629日至715)学校纪委要认真做好在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向黑恶犯罪组织投资和借贷问题分类处置、整改落实工作。针对专项清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向黑恶犯罪组织投资或借贷问题,纪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督促相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时纠正,对取得的违纪违法所得及时上缴;各部门(单位)督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如实填报有关情况,对在专项清查期间如实申报、自主纠正,且未造成社会影响的,视具体情节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理;对不如实填写《个人情况申报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实,纪委将从严从重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精心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学校纪委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二)强化督查落实。各部门(单位)要督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如实填报有关情况,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不力、消极应付,导致专项工作滞后、成效不佳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69

附件:

1.《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在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向黑恶犯罪组织投资或借贷专项清查个人情况申报表》

2.《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在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向黑恶犯罪组织投资或借贷专项清查情况汇总表》

3.淮安市已查处黑恶犯罪案件名单

关于印发《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在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向黑恶犯罪组织投资或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