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结束后,省纪委监委随即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议精神,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蒋卓庆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周广智,省纪委常委郑立新出席会议。
习近平总书记就反“四风”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后,省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迅速传达学习,认真抓好落实。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结合江苏实际,细化12项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反四风”工作。
蒋卓庆在讲话中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理解把握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工作要求,忠实履行纪检监察机关政治责任,努力实现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整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找准政治监督的着力点切入点,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要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动力契机,深化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具有地区性、行业性特点的问题。要紧盯“关键少数”,运用协同监督机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确保规范精准处置每一起“四风”问题线索。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治理“四风”工作全过程,一体推进“三不”,用好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深入查找制度机制漏洞和监管薄弱环节,深入推进标本兼治,强化制度刚性执行,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纪委主要负责同志,省纪委监委机关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省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纪委监委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