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转自清风扬帆网)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刘润忠违规占用公务用车问题。2015年5月至2018年10月,刘润忠在退休后仍长期违规占用该校一辆公务用车,并报销汽油费、维修费、违章罚款等共计2.9万元。刘润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刘润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扬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夏心忠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问题。2016年春节至2018年5月,夏心忠在分管市化工设备检验中心期间,先后5次违规收受该中心主任张洪建所送礼金、购物卡、高档烟酒,共折合1.1万元。夏心忠还疏于对下属的教育监督管理,对该中心发生张洪建等多人、多起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2月,夏心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苏州市水利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原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站长张才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8年10月,张才虎违规接受其监管的某水利工程公司苏州分公司宴请,并收受螃蟹提货劵;同月,还要求另一水利工程企业支付其私人聚餐费用4109元。2020年1月,张才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万小刚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6年至2018年春节、端午等节日期间,万小刚违规接受当地某房地产企业负责人的宴请,并多次收受其所送“烟卡”共5张,合计30条黄金叶、20条软中华高档香烟。2019年11月,万小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裘骏等人借培训之机旅游问题。2017年11月,裘骏带领该局4名领导干部赴昆明参加系统内组织的企业监管业务培训。开班后仅上了一节课,裘骏即提议并组织其他4人擅自离开培训点,到西双版纳、茶马古道等多个景点游玩了6天,回单位后隐瞒未实际参加培训的真实情况,报销培训费、机票及差旅补贴共3.17万元。2019年12月,裘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淮安市洪泽区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科科长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徐加桂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2016年9月至2019年11月,徐加桂在仲裁院已实施公车改革、单位用车由机关公务用车平台统一保障的情况下,仍以单位需要用车的名义,未经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决定长期租用本单位职工的一辆私家车,且租赁期间车辆仍由该职工个人保管使用。徐加桂共签批支付租赁费10.8万元、汽油费3.2万元。2019年12月,徐加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